《证券日报》记者日前从上交所了解到,2017年,上交所市场受益于大型优质发行人较多的发行人结构,非上市或挂牌公司债券发行人整体盈利水平显著提高,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均实现了大幅增长。发行人2017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4.81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7.48%;实现净利润1.74万亿元,同比增长15.1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19%,扣非净利同比增长29.30%,盈利改善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交所将继续推进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年报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具体包括做好年报规则理解与适用的指导工作、广泛吸纳市场主体对年报的建议、持续优化应用XBRL编制模板、根据发行人信用资质尝试分类监管。

“综合以上措施,今年年报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持续改善。”上述负责人说,上交所应披露年报的非上市或挂牌发行人(含企业债券)共2426家,其中2332家发行人按规定于4月30日前披露了年报,准时披露率超过96%,相较去年同期继续稳步提升。对未能及时披露的发行人,上交所发送了监管督促函要求限期披露,并根据实际披露情况对部分发行人进行了书面警示。

上述负责人介绍,与往年相比,今年上交所公司债券年报事后审核工作基于风险和问题导向,继续深化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信息的监管,并适当查阅和比对发行人其他公开信息,着力提高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针对性和准确性。一是加强对发行人所从事业务及行业的针对性问询;二是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及流动性情况;三是聚焦往来占款及其对发行人现金流的影响;四是强化对发行人主要资产价值及变现能力相关信息的审核;五是加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事项的监管。

上述负责人介绍,今年上交所共对42家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了监管问询,要求限期补充披露或整改,切实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目前,相关发行人已基本按要求完成补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