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事关风控与合规能力的现场评估,将同时在保险业展开,保险公司即将迎来大检查。记者从业内获悉,各地保监局及各保险机构近日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2018年度保险机构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以往单独进行的上述三项现场评估,此次将同时进行。业内人士评价称,这一方面说明从严从紧的监管基调并未改变,另一方面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效率,同时节省监管以及保险公司的人力物力成本。

启动现场抽样评估

据悉,这三项评估工作将由各地保监局具体负责,评估方式均采用保监局对保险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的方式进行。根据《方案》要求,各保监局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评估小组在开展现场评估前要查阅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制定评估方案,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此次现场评估均为抽样评估,并非所有保险公司都要参与。具体来看,今年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所要评估的保险机构数量,分别为35家、50家以及6家。

今年评估对象的具体选择标准目前尚未透露,不过从被纳入SARMRA评估的35家保险公司情况来看,多为2017年免检的保险机构以及新成立不久的保险机构。

SARMRA评估是指对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根据《方案》要求,SARMRA评估基准日为进场日,2017年12月31日之前开业的保险公司,其评估基准日3个月之前正式发布施行的各项制度及实施状况可作为评估依据;2018年1月1日之后开业的公司,其评估基准日一个月之前正式发布实施的各项制度及实施状况可作为评估依据。

公司治理评估将对各保险机构2017年度公司治理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则根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进行评估。

监管函或紧随而至

目前,三项现场评估的时间表已定。根据《方案》部署,7月15日前各保监局成立评估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处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其中,三个评估项目的小组成员均不少于5人。保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评估对象成立不同的评估小组。

7月中旬,各评估小组将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三项评估有关制度及评估工作有关安排、注意事项。7月中旬至8月底,开展现场评估,原则上各评估小组应在7月20日前进入现场,对评估对象开展评估,并在8月底前完成现场评估工作。

9月15日前,各保监局应将三项评估的评估报告和评估表分别报送至原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发展改革部和资金运用监管部;10月底前,银保监会将对2018年度这三项评估进行总结,并向评估对象反馈评估情况。

去年公司治理等现场评估开展后,监管部门随后便向十多家保险公司下发监管函,多家保险公司违规股东被清退,相关业务被要求整顿清理。业内人士预计,今年三项现场评估结束后,也不排除会有一批监管函紧随而至。

保险业“打扫屋子再请客”的监管思路已明,在“亮剑”保险业乱象上,监管部门坚持不回避、不遮掩,市场整治毫不手软。从持续发出的监管函及罚单来看,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惩重处将成为保险业市场乱象治理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