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具体项目安排上,优先落实到重大项目,避免项目零散小。
要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并明确了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举措。